- 关于印发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方案的通知(会交ã€?012ã€?4号)
-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党委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images/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7278.js"> 发布日期ï¼?012-12-14
会泽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åˆ?/span>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各科室ï¼?/span>
根据《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泽县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ã€?span lang="en-us">2012ã€?span lang="en-us">120号)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际,制定《会泽县交通运输局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ã€?/span>
会泽县交通运输局
2012�0�0�/span>
会泽县交通运输局
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方æ¡?/span>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å’?ldquo;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改进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增强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强化干部科学监管、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干部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部门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水平。通过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达到全局的作风和形象有明显好转,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有明显改进,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部门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满意度有较大的提升ã€?/span>
二、实施范å›?/span>
实施范围是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和政务服务窗口ã€?/span>
三、实施内å®?/span>
主要围绕以下10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ã€?/span>
(一)服务仪容仪表规范。包括服饰、仪容、仪态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服务语言行为规范。包括语言和行为的规范ï¼?/span>
(三)服务导引标识规范。包括业务办理区域标识和宣传公告区域标识的规范;
(四)服务承诺事项规范。包括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
(五)一次性告知规范。包括一次性告知的内容、要求和监督管理ï¼?/span>
(六)首问首办服务规范。包括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职责、程序等方面ï¼?/span>
(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包括一般事项、特殊事项、重大事项的承诺制办理办结时限等方面ï¼?/span>
(八ï¼?span lang="en-us">ab角服务规范。包括主要责任人ï¼?span lang="en-us">a角)和备岗负责人ï¼?span lang="en-us">b角)的工作职责等方面ï¼?/span>
(九)服务投诉办理规范。包括投诉方式、投诉受理规范、投诉办理规范、投诉立卷归档以及投诉纪律等方面ï¼?/span>
(十)服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行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标准ã€?/span>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2å¹?span lang="en-us">10æœ?span lang="en-us">20日前)ã€?/span>根据《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泽县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ã€?span lang="en-us">2012ã€?span lang="en-us">120号)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际,制定《会泽县交通运输局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方案》ã€?/span>
第二阶段:学习动员(2012å¹?span lang="en-us">11æœ?span lang="en-us">1日前)ã€?/span>把《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纳入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全员培训,规范行政人员行政服务。要让工作人员人人熟悉《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人人遵守《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人人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晓《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知晓办事的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为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ã€?/span>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2å¹?span lang="en-us">11æœ?span lang="en-us">1日至12月)ã€?/span>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逐项抓紧抓好实施工作的落实。不断完善服务仪容仪表规范、服务行为和语言规范、服务事项承诺规范、服务办理规范、服务投诉处理规范,推进全局行政人员的规范化服务管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率ã€?/span>
第四阶段:督促检查(2013å¹?span lang="en-us">1月)ã€?/span>局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对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ã€?/span>
第五阶段:总结评估ï¼?span lang="en-us">2013å¹?span lang="en-us">2月)ã€?/span>对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形成自查报告,äº?span lang="en-us">3æœ?span lang="en-us">5日前报相关部门ã€?/span>
五、工作要æ±?/span>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ã€?/span>成立会泽县交通运输局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åˆ?/span>工作领导小组ï¼?/span>组成人员如下ï¼?/span>
ç»?span lang="en-us"> 长:杨林é�?span lang="en-us"> 县交通运输局局é•?/span>
副组长:马娅ç�?/span>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副局é•?/span>
王志ç‡?/span> 县交战办主任、交通运输局副局é•?/span>
付碧æ�?/span>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è®?/span>
蒋洪ä¼?/span>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é•?/span>
成员由尹荣强、周伟、郭贤丽、刘勇、谭正林、张志安、马卫、黄加铭、赵远平组成ã€?/span>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尹荣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业务工作由陈丽负责,及时搜集上报我局材料、信息,(联系电话:18687494955ï¼?688282ï¼?span style="letter-spacing: -1pt;">ã€?/span>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ã€?/span>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为贯彻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ã€?/span>
(三)突出重点,抓出成效ã€?/span>将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以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坚持做到“两促进、两不误”,确保实施工作抓出成效ã€?/span>
(四)加强监管,接受监督ã€?/span>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ã€?/span>
附件:会泽县交通运输局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åˆ?/span>
附件ï¼?/span>
会泽县交通运输局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åˆ?/span>
一、服务仪容仪表规èŒ?/span>
(一)服饰庄重,整齐大方ã€?/span>
(二)仪容整洁,发型得体ã€?/span>
(三)仪态稳重,精神饱满
(四)态度和蔼,友好真挚ã€?/span>
二、服务语言行为规范
(一)语言规范
1.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说话客气,表述清楚;
2.使用普通话,不讲方言俚语ï¼?/span>
3.电话铃响应及时拿起话筒并向对方打招呼ï¼?/span>
4.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对服务对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ã€?/span>
(二)行为规èŒ?/span>
1.不擅自离岗、脱岗、无故串岗;
2.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向办公室报告ï¼?/span>
3.严格守时,如遇紧急情况难以准时,应事先设法通知ï¼?/span>
4.到下班时间仍有群众来办事,视情况提供延时服务ï¼?/span>
5.不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出具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7.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
8.出现误解,要做好宣传解释,不争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备齐有关法律、规章、政策资料,向群众宣传政策、解答疑问ã€?/span>
三、服务导引标识规èŒ?/span>
(一)业务办理区域标识规èŒ?/span>
1.工作人员佩戴胸牌上岗,胸牌标识单位名称、姓名、编号、职务和照片。着工制服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胸徽。不得佩戴其他与执法人员无关的标志;
2.服务窗口设窗口指示牌,用立架、贴纸、桌牌等方式提示窗口名称和窗口号ã€?/span>
(二)宣传公告区域标识规èŒ?/span>
1.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簿、条),放置位置应保证服务对象能自由使用意见箱(簿、条);
2.办公场所悬挂工作人员一览表,公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编号、服务项目和监督电话等;
3.办公场所设置公告栏,提示业务知识、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办事信息;
4.办公场所门廊为透明玻璃的,贴上玻璃门防撞条ã€?/span>
四、服务承诺事项规èŒ?/span>
(一)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ï¼?/span>
(二)服务承诺的事项必须具备的要件包括事项名称、政策规定、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事流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时限承诺、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和联系电话等ï¼?/span>
(三)承诺的事项须经过同级法制部门的审查才能发布ï¼?/span>
(四)服务承诺的事项必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采取发布公告、互联网上公布、建立电子触摸屏、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开、公告ã€?
(五)局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服务窗口应履行八项工作承诺ã€?/span>
五、一次性告知规èŒ?/span>
(一)一次性告知是指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业务事项时,应对来访办事、来电、来函、来信咨询者一次性说明需办事项各环节应知应做的事情ã€?/span>
(二)一次性告知的内容
1.拟办理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ï¼?/span>
2.拟办事项需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及填报要求ï¼?/span>
3.拟办事项必经审批环节的承办部门或责任人员ï¼?/span>
4.拟办事项办理的程序和时限ï¼?/span>
5.拟办事项补救的途径及方式ã€?/span>
(三)告知要æ±?/span>
1.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受理事项的理由、需办的手续、资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等ï¼?/span>
2.受理事项需多个部门协办,或申请事由、必备证明材料需查证核实,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与有关单位协调或向分管领导报告,尽快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3.经办人员向来访人员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当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填写《一次性告知单》,对需告知的事项作详细说明。《一次性告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由经办单位存档备查ï¼?/span>
(四)监督管ç�?/span>
经办人在一次性告知中漏告、缺告、错告而需补、改材料的,一律由经办人负责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ã€?/span>
六、首问首办服务规èŒ?/span>
(一)凡是每一次接待或接听服务对象办理、问询业务事宜,反映问题、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ä¸?ldquo;首问责任äº?rdquo;;第一位承接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ä¸?ldquo;首办责任äº?rdquo;ï¼?/span>
(二)首问首办责任人应热情周到、及时高效地接待服务对象,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责任。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以“不知é�?rdquo;ã€?ldquo;不清æ¥?rdquo;等为由,敷衍问询推脱首问责任ã€?/span>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员职è´?/span>
1.负责办理服务对象来本单位办理业务和投诉举报等事项ï¼?/span>
2.负责接听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等电话;
3.负责对来查来访事项和电话投诉举报问题办理或转交后督办ï¼?/span>
4.负责解答来人(来电人)询问的有关问题ã€?/span>
(四)首问首办工作程åº?/span>
1.接待来查来访人员,热情文明礼貌;一次性说清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电话ï¼?/span>
2.认真听取来人(来电人)的意见、要求或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好登记和记录;
3.来人(来电人)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应说明情况和办理时限,开具收件回执,并在时限内办理;
4.来人(来电人)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而属于本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将来人引荐给相关人员,转为首办,或向来电人告知有关的电话;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ï¼?/span>
5.来人(来电人)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首问接待人应向来人(来电人)说明情况,告知来人(来电人)应到哪个部门办理或向哪个部门反映或投诉,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如确属本系统重大问题的,及时向领导汇报,由领导指定承办机构ã€?/span>
(五)首办责任人在受理申请事项时,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交的有关文件、材料以及所申办事项应依法遵循的有关程序,必要时向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办事项交于后续办理人员ã€?/span>
七、服务事项办理规èŒ?/span>
(一)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当场或当天办结。申报材料齐全的,即收即办,当场办结;申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办材料,补齐材料后当场或当天办结ï¼?/span>
(二)办理内容复杂,需现场勘察,需制发专有标志或证照,或需ç»?span lang="en-us">1—2个主管部门审查核实的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申报材料齐全的,出具承诺通知书,明确承诺工作时限;申报材料不全的,出具补办件通知书,告之需补办事项,工作时限从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主管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ï¼?/span>
(三)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采取负责办理制,接件人员受理申请,确认为上报事项后,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明确该事项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办理时限;接件部门为责任单位,一包到底,在承诺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办理,办理结果备案ï¼?/span>
(四)来电、来访咨询的事项,内容明确,当即作答;内容不明确的,作出说明ï¼?span lang="en-us">3个工作日答复;不属于业务范围的,及时转办ï¼?/span>
(五)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与技术规范要求,不符合发展规划的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材料审查后,能够当场或当天认定的,出具窗口退回通知书;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的,可采取承诺制办理,按期答复ã€?/span>
八ã€?span lang="en-us">ab角服务规èŒ?/span>
(一)每个窗口、每个岗位,设置两名工作人员,其中工作人å‘?span lang="en-us">a(即a角)为业务主办人员,为主要责任人,工作人å‘?span lang="en-us">b(即b角)为协办人员,为备岗负责人ã€?/span>
(二ï¼?span lang="en-us">ab角在工作中互为补充,a角离岗前,要交代好工作,b角在其离岗期间代为行使岗位职责,ab角不得相互推诿工作,影响办事效率ã€?/span>
(三)当a角责任人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应主动通知b角接替,并当面交接工作,b角应熟悉a角工作内容,在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职责,å¾?span lang="en-us">a角返岗后主动交接工作,交回印章、文件及有关材料ã€?/span>
(四)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ï¼?span lang="en-us">ab角协同处理ã€?/span>
(五)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钻研业务,适应角色要求,切实提高自身综合业务能力ã€?/span>
(六ï¼?span lang="en-us">ab角设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周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ã€?/span>
(七)领导层实行ab角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副职之间互ä¸?span lang="en-us">ab 角,在一名副职离岗期间互相代为行使其职责ã€?/span>
九、服务投诉办理规èŒ?/span>
(一)投诉方式。现场投诉、电话投诉、网上投诉、信函投诉。内容包括:举报投诉人姓名(要求对姓名保密者除外)、地址、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的时间、举报投诉的主要问题等;
(二)投诉受理规范。对投诉者的接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并认真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直接处理,或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三)投诉办理规范。坚持谁受理谁核实,谁办理谁反馈,谁转办谁跟踪的原则,做到件件有人办,件件有结果ã€?/span>
1.自办调查: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且属本部门管辖的投诉事项,由本部门负责做好调查,作出处理ï¼?/span>
2.转办跟踪:对不属于本部门和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投诉,须移交有关行政部门进一步调查、研究、处理的投诉事项,由本部门自受理之日èµ?span lang="en-us">2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经领导签发转有关部门办理,受理人跟踪转办结果ï¼?/span>
3.投诉信息反馈:受理人将办理结果或整改结果,及时电话或书面反馈给当事人ã€?/span>
ï¼?span lang="en-us">1)当场答复。能当场答复的,尽量当场答复ï¼?/span>
ï¼?span lang="en-us">2)承诺答复。对较为复杂的自办投诉和全部转办投诉,在服务承诺时限内作出答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ã€?/span>
4.投诉处理:被投诉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一经核查属实,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对部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投诉,需整改的,书面通知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限期整改ã€?/span>
(四)投诉立卷归档。对投诉处理结果和收集的反馈意见,办理人如实填写《投诉来访登记表》,附上调查结果,签上姓名和时间,并统一立卷归档ï¼?/span>
(五)明确投诉纪律。投诉受理人受理当事人对部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投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投诉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相关情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ã€?/span>
十、服务职业道德规èŒ?/span>
(一)不使用不规范的服务语言和行为接待服务对象;
(二)不违反法规、政策、程序和标准办理行政审批等业务;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ï¼?/span>
(四)不在企业兼职,不以代办业务为条件收取好处费,不从事其他营利性的经商、中介服务活动;
(五)不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要求服务对象参加不必要的培训、考核、评比和检查等活动ï¼?/span>
(六)不利用婚丧嫁娶、生日、乔迁、晋升、岗位变动、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ï¼?/span>
(七)不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不对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拒绝受理,或借故拖延、推诿、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或人为设置障碍,歧视、刁难服务对象,或对服务对象打击报复ã€?/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