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
- 来源:县政府åŠ?nbsp; 点击次数ï¼?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earch.qjdwgk.gov.cn/click/default.ashx?id=4757"> 发布日期ï¼?012-09-17
会政发ã€?/span>2012ã€?/span>50å�?/span>
会泽县人民政åº?/span>
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ï¼?/span>
ä¸?/span>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ã€?/span>2009ã€?/span>29号)精神ï¼?/span>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曲政发ã€?/span>2012ã€?/span>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会泽县实际,就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ã€?/span>
一、繁荣发展会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
(一)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建设和谐会泽的内在要求ã€?/span>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会泽属典型的散居民族地区,全县21个乡(镇)均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的5.3%。其中彝、回、壮、苗等四种世居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民族特点鲜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充满勃勃生机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成为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不断丰富和发展民族文化内涵,提炼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民风、民俗,开发利用厚重的民族文化资源,增强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向心力,是建设和谐会泽的一项重要任务ã€?/span>
(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的具体举措ã€?/span>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和谐文化是各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支撑,是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是会泽县文化发展的宝贵资源。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既是增强会泽县文化生命力、凝聚力的需要,又是各族人民丰富文化生活的热切愿望,更是事关民族团结稳定大局的要求ã€?/span>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任务ã€?/span>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会泽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明显进步,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开创会泽县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新局面ã€?/span>
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ã€?/span>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全县文化建设、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ã€?/span>
(二)基本原则ã€?/span>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要继承、保护、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又要推动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加强交流、和谐发展,把握规律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更多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文化事业,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ã€?/span>
(三)目标任务ã€?/span>“十二äº?/span>”期间,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收听收看广播影视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等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培养一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实施一批世居少数民族文化项目和工程,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世居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到2015年,民族乡建有综合文化广场,24个民族村委会都建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小广场;力争在全åŽ?/span>4种世居少数民族中各打é€?/span>1个民族特色村寨,少数民族较多的乡(镇)积极创造条件打造一批县级世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通电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ã€?/span>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
(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ã€?/span>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民族乡、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异地安置、安居工程、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等项目时,充分体现民族文化特色。在会泽县运动学校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建立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和挖掘推广民族体育项目ã€?/span>
(二)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和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ã€?/span>重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ï¼?/span>继续组队参加全市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歌舞乐展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支持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开展节庆活动与文艺活动,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免费赠阅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普及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氛围ã€?/span>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ã€?/span>制定切实可行的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方案,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古籍的抢救保护和征集工作,收集整理具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资料。对县级以上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积极扶持,创造条件开展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工作,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ã€?/span>
(四)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ã€?/span>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继续发挥好全县16所民族中小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在中小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小学阶段教育课程,在全县中小学普及民族团结教育知识。加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力度,加快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增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有效供给ï¼?/span>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培训,在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小学阶段开展少数民æ—?/span>“双语”教学;加大对少数民族古籍的翻译、整理、出版、发行的支持力度,争创精品。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的前提下,切实尊重、保护和传承各民族饮食习惯、衣着服饰、建筑风格、生产方式、技术技艺、文学艺术、宗教信仰、节日风俗等优秀传统文化ã€?/span>
(五)积极扶持少数民族题材文艺创作ã€?/span>鼓励扶持文艺创作工作者、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积极创作少数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通过组织参加全市少数民族歌舞乐展演,积极推动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为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作品提供展示平台。县内各级各类文化奖项评选中,要重视、关注、扶持少数民族题材作品,对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作品及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ã€?/span>
(六)积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ã€?/span>把握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创办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联动发展,新街、金钟、者海、马路等乡(镇)要结合自身文化特色打造具有代表性的歌、舞、乐和饮食服务项目,有效地与旅游产业结合,促进地方经济和谐发展。积极推动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对民族特色鲜明、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好的少数民族工艺品予以重点扶持ã€?/span>
四、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ã€?/span>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或修订有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政策时ï¼?/span>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殊æ€?/span>,增加专门条款加以明确。推动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ã€?/span>
(二)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经费保障ã€?/span>县级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经费纳入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盘子统筹考虑,通过具体民族文化事业项目列支。各乡(镇)也要相应安排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ç…?/span>“优先安排、体现照é¡?/span>”的原则,对重要的少数民族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给予扶持,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ã€?/span>
(三)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ã€?/span>建立民族文化传承人认定制度,积极保护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通过培训å’?/span>“拜师学艺”的传承方式,将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绝活技艺延传下来,同时鼓励大胆创新。对少数民族民间艺术家和对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在文化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照顾ã€?/span>
(四)着力搭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平台ã€?/span>逐步å»?/span>ç«?种世居少数民族学会,开展各世居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研究ã€?/span>按期组织参加全市少数民族歌舞乐展æ¼?/span>,组织民族地区在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支持少数民族演艺团队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弘扬民族文化艺术。在会泽县旅游发展规划中,积极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业,在打é€?/span>“钱王之乡、会馆之城、休闲之éƒ?/span>”旅游品牌过程中,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宣传、展示、弘扬民族文化,拉动民族地方经济发展ã€?/span>
(五)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ã€?/span>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县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民族文化部门实施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充分调动和有效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创会泽县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新局面。县人民政府督查科要对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ã€?/span>
äº?/span>o一二年七月äº?/span>æ—?nbsp;
主题è¯?/span>:民æ—?nbsp; 文化事业â–?/span>发展 意见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委各部门,çœ?/span>ã€?/span>市驻会单位,人民团体ã€?/span> (共å�?/span>5份)
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å¹?/span>7æœ?/span>5日印å�?/span>
打字:刘元国 校对:尹 é¸?/span>